400-882-3186

金融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广东金融“十四五”目标定了

来源:帝隆科技时间:2021-08-10 19:53浏览量: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粤府〔2021〕4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

 

  近日,《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正式印发实施。8月6日上午,广东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规划》内容进行了解读。

 

图片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广东金融改革发展的战略导向,即“123+双10”战略,并用了六章17节的篇幅,详细部署了广东金融改革在区域金融发展布局、健全现代金融体系等方面的重点任务。  展望2025年,《规划》提出了部分量化目标:到2025年全省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5万亿元,本外币存贷款规模分别达到40万亿元和30万亿元,境内上市公司总数突破1000家,年保费收入达到8000亿元等(上述指标都比“十三五”期末增长50%左右)。

 

  节选部分内容: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市场化导向,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强需求侧管理,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为重点,围绕“1+1+9”工作部署,锚定建设金融强省目标,紧紧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的历史性机遇,发挥广州、深圳“双城联动”效应,辐射带动全省优化金融布局,支持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紧扣金融科技发展新趋势,全面推进金融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构建服务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的大金融体系,实施更高水平金融开放,建设生态环境优良的金融安全区和普惠金融示范区,提升金融产业发展能级和竞争力,实现金融改革开放创新走在全国前列。

 

  第二节 战略导向

 

  “十四五”时期,广东省金融将紧紧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及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123+双10”为战略导向,加快建设金融强省。

 

  ──坚持“一个枢纽、三方发力”,担负起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的重要使命。携手港澳,通过扩大双向金融开放和进一步深化金融合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内各城市、各区域之间在金融产业上分工协调、融合发展。吸引汇聚海内外金融机构、金融人才以及资金、业务、资源,在金融科技、创新资本、绿色金融、人民币资产配置和制度创新等方面引领示范,加快建成新时代联系海内外、影响全世界的国际金融枢纽。打造人民币国际化和跨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前沿阵地,强化对“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国家跨境人民币业务的辐射带动作用。

 

  ──坚持“双城引领、全省联动”“三轮驱动、安全发展”,实现由金融大省向金融强省的转变。充分发挥广州、深圳“双城联动”作用,强化金融集聚辐射,带动珠三角地区配套建设特色功能区以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优化金融生态、开展普惠金融试点,缩小粤东粤西粤北与珠三角地区金融发展差距,实现全省金融协调发展。以“金融改革开放、金融科技创新、金融生态安全区建设”三大动力驱动金融强省建设,营造国际一流的金融发展环境,推动金融风险高效治理,实现金融安全发展。重点在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科技、金融“软实力”等方面“强筋健骨”。以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市场注册制改革为契机,发展壮大金融市场体系,强化对全国乃至全球金融资源的配置利用。做优做强金融机构,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高素质的金融人才队伍,发展一流的金融科技、高水平的金融研究和广受认可的金融文化,提升广东金融服务全国的能力和在全国的影响力。

 

  ──抓好壮大金融产业“十项任务”,巩固增强金融的重要支柱产业地位。大力发展现代金融产业,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市场注册制改革为中心完善创新资本链,以广州期货交易所建设为契机打造期货产业链,积极发展连接港澳的跨境“金融通”,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壮大绿色金融产业,打造头部金融机构,壮大银证保金融机构,加快发展金融科技,培育扶持上市公司,优化农业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规范发展地方金融机构(组织)和金融新业态。稳步提升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巩固提高金融业对扩大居民就业、增加居民收入、优化产业结构、增加财税收入等方面的贡献。

 

  ──实施“金融+”十大工程,发挥好金融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血脉”和支撑作用。构建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协同配合的大金融体系,实施“金融+贸易”“金融+消费”“金融+科技”“金融+高端制造”“金融+乡村振兴”“金融+基础设施”“金融+海洋”“金融+文化”“金融+民生”“金融+生态”工程。加大金融对构建新发展格局、稳定外资外贸、扩大内需、加快创新发展、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战略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金融资源和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便利性、可持续性,增强普惠性,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效率,有效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需求。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展望2035年,广东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竞争力大幅跃升,成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广东将形成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现代金融体系,以及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金融资产结构、社会融资结构,金融改革创新走在全国前列,金融科技发展引领行业方向,金融开放达到更高水平,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全面建成金融强省。

 

  “十四五”时期,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将取得新的更大成就。到2025年,金融业重要支柱产业地位和资源配置能力进一步增强,金融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全省本外币存款余额达40万亿元,贷款余额达30万亿元。境内外上市公司总数超过1500家,其中A股上市公司突破1000家。保费收入冲刺8000亿元。

 

  ──金融综合改革成效显著。实现金融生态环境大幅改善,金融改革迈向更深层次,金融开放迈向更高水平。在跨境金融、海洋金融、普惠金融、农村金融、绿色金融等方面创新发展,打造一批有特色、小而精的先行示范项目。全省制造业贷款余额达到3万亿元,绿色信贷余额3万亿元,普惠贷款余额3.5万亿元,涉农贷款余额2万亿元。粤东粤西粤北与珠三角地区存贷款差距进一步缩小,金融业的重要支柱产业地位进一步提升,金融实力和发展质量国内领先,在全球影响力增强。

 

  ──金融开放水平有效提升。基本实现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与香港、澳门在金融发展上错位协同、深度融合,广州、深圳中心城市金融发展能级和全球金融中心排名大幅提升,辐射引领能力进一步增强,珠海、佛山、惠州、东莞、江门、肇庆等地建成一批特色金融功能区,配套支撑能力进一步提高。广东对外金融交流合作更加密切,跨境资金流动规模再上新台阶,赴港上市企业超过400家。

 

  ──金融科技实现跨越发展。在数字人民币应用领域先行示范,营造全球一流的金融科技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建设若干个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金融科技专业园区,引进10家以上国家级金融科技研发机构,培育10家以上国际知名的金融科技独角兽企业和5家以上金融科技上市公司,形成一批安全效率并重、国际国内通行的金融科技创新标准,进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全球金融科技专利排行榜TOP100”机构数量达到15家,建成国际化金融科技产品开发、企业培育、推广应用高地。

 

  ──金融资本集聚能力不断增强。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打造促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服务平台。积极支持企业在证券市场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融资结构。在科创金融、产业金融等创新领域先行示范,汇聚全球金融资源,建设与“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以及“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发展相适应的创新资本形成中心,为科技创新以及产业升级提供支撑。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展示企业达到3万家,创业投资基金总规模达到5万亿元,进入管理基金规模前100名的创业投资机构超过30家,在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企业达到500家。

 

  广东“十四五”金融改革发展主要预期性指标表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

2025

一、总体金融规模

1

金融业增加值(亿元)*

9907

15000

2

本外币存款余额(万亿元)

26.8

40

3

本外币贷款余额(万亿元)

19.6

30

4

证券交易额(万亿元)*

200

300

5

保费收入(亿元)*

5653

8000

6

当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万亿元)*

4.1

5

二、金融对外开放

7

跨境资金流动规模(万亿美元)*

1.5

2

8

赴港澳上市企业数(家)

276

400

三、金融科技发展

9

金融科技上市公司数(家)

1

5

四、金融资本集聚

10

直接融资规模(万亿元)*

1

1.4

11

直接融资占比*

25%

28%

12

创业投资机构管理资金规模(万亿元)

2.85

5

13

境内上市公司数(家)

677

1000

14

区域股权市场挂牌展示企业数量(万家)

2.5

3

五、金融综合改革

15

制造业贷款余额(万亿元)

1.8

3

16

绿色信贷余额(万亿元)

1

3

17

普惠贷款余额(万亿元)

2

3.5

18

涉农贷款余额(万亿元)

1.6

2

  注:有*记号的指标为当年时期数,其他指标为年末时点数。